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

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会计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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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6-23 10:46

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会计监督制度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保障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财务活动合法合规,强化对会计工作的监督约束,防范财务风险,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利益,推动基金会公益事业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所有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监督工作,包括日常财务收支、项目资金运作、资产负债管理等。

(三)监督原则

1.依法监督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基金会章程开展监督工作。

2.全面覆盖原则:对会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进行监督,涵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

3.独立客观原则:监督主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确保监督结果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及时发现并解决会计工作中的问题,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基金会财务健康。

(四)会计监督的类型

1.内部监督:由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施,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如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流程等)实现日常监督。

2.社会监督:主要指注册会计师审计

3.政府监督:财政、民政、税务等政府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二、监督主体与职责

(一)理事会监督职责

1.审议批准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和计划,对重大财务决策进行监督和审批。

2.负责监督会计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听取会计监督工作汇报,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3.聘任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审议和监督整改。

(二)监事会监督职责

1.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监督理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财务职责情况,防止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发生。

3.定期向理事会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监督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职责

1.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2.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发现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财务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会计监督部门报告。

3.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相关信息。

注册会计师监督职责

注册会计师通过对基金会财务报告的独立审计,出具审计意见,保障信息公开透明。

(五)政府部门监督职责

政府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会计工作进行检查财政部门及民政部门对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税务部门对纳税申报的核查等。

三、会计监督内容

(一)会计核算监督

1.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是否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实际业务需求,科目使用是否准确规范。

2.监督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有效,记账凭证编制符合规定,附件齐全。

3.核查会计账簿登记是否及时、准确,账证、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有无涂改、挖补等违规行为。

4.审查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披露信息是否及时、准确。

(二)预算监督

1.监督预算编制过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是否结合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

2.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对超预算支出和预算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监督和预警。

(三)收支监督

1.收入监督

1)检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部纳入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统一核算,有无截留、挪用、坐支等情况。

2)监督捐赠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捐赠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符合规定。

3)核查投资活动是否符合基金会章程和相关规定,投资收益核算是否准确,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2.支出监督

1)审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有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

2)监督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是否严格执行,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是否存在虚假报销、重复报销等问题。

3)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进度是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资金使用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四)资产与负债监督

1.资产监督

1)对货币资金进行定期盘点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开立、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账户等行为。

2)监督存货和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处置等环节,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2.负债监督

1)审查负债的发生是否符合基金会业务发展需要,是否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债务规模是否合理,风险是否可控。

2)监督负债的偿还情况,确保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维护基金会信用。

(五)内部控制监督

1.检查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2.监督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会计记录、财产保护等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

四、会计监督方式与程序

(一)日常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专项监督

1.根据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工作需要和风险评估结果,针对特定项目、业务或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如重大项目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财务收支专项检查等。

2.专项审计监督,明确审计监督目标、范围、时间安排,确保专项审计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三)定期审计

每年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全面检查基金会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质量。

(四)监督程序

1.制定计划:监督主体根据基金会工作重点和风险状况,制定年度或专项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实施监督:按照监督计划,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询问调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3.提出意见:监督主体对监督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监督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4.整改落实:被监督部门收到监督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主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结果反馈:监督主体将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向理事会、监事会等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结果处理与责任追究

(一)监督结果处理

1.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主体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2.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应采取进一步措施,如通报批评、暂停资金使用等。

3.对监督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应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存在会计造假、挪用资金、违规支出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内部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监督主体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二)制度修订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三)生效日期

本制度经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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